阿里小微金融服務集團今日宣布了公司新股權架構。根據新的架構,小微金服將把40%的股份分給小微和阿里集團全體員工的分享和激勵。而剩余的60%的小微金服股份將用于在未來分步引進戰略投資者。這是小微金服的股權架構首次浮出水面。
值得關注的是,馬云本人在小微金服的持股比例,不會高于他在阿里巴巴集團的持股比例7.3%。
小微金服ceo彭蕾在今日給員工的信中表示,為了當初(支付寶股權轉移)那個決定,阿里集團和馬云個人都承受了巨大的非議與質疑。“但實際上從第一天開始,就沒有、也絕不可能有任何一個人,如外界所描述的那樣,把支付寶裝進自己口袋里!”
這也是阿里集團對于外界質疑馬云“把支付寶放進自己腰包”給出的回應。小微金服方面表示,目前小微金服的股權架構還處于過渡期,為了達到這一目標結構,公司會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盡快完成過渡。
小微金融集團業務架構
阿里巴巴集團今年3月開始籌備成立阿里小微金融服務集團。阿里小微由原先的支付寶、阿里小貸等業務發展而來,集團化后主要包括支付、小貸、保險、擔保、理財五個方向。阿里小微集團下轄五個事業群,即共享平臺事業群、國內業務事業群、國際業務事業群和創新金融事業群。
根據目前的公開信息來推測,阿里小微金融集團旗下應該會囊括至少五家實體公司。小貸業務方面,阿里此前在浙江和重慶注冊了兩家公司,這兩家公司的累計放貸 已達1300億。而支付寶也是小微金融集團100%控股的子公司。擔保業務方面,“商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2012年在重慶成立,法人代表為馬云,注冊資金3億。 理財方面,支付寶在10月初剛剛斥資11.8億控股了天弘基金。
就在10月中旬的“支付寶分享日”上,阿里小微金融服務集團ceo彭蕾就透露,不久后阿里小微集團將披露自身的股權架構,“支付寶事件”也將浮出水面。這也在暗示,阿里將通過阿里小微集團的股權改造來最終解決支付寶股權事件,給雅虎(32.94, 0.37, 1.14%)等阿里股東一個“交待”。
支付寶股權事件回顧
2011年5月,阿里巴巴集團在未經第一大股東雅虎的許可下,將旗下公司支付寶的所有權轉移到了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由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和阿里巴巴創始人之一謝世煌分別持有80%和20%的股份。支付寶的股權轉讓共作價3.3億。
這一事件引起軒然大波,業界廣泛認為馬云“將支付寶裝進了自己腰包”,并且認為阿里巴巴違背商業精神損害股東利益。
兩個月后,雅虎和阿里巴巴就支付寶股權糾紛簽署了解決協議。根據協議,支付寶的控股公司承諾在上市或發生其他“變現事宜”時給予阿里集團一次性的現金回報。這筆回報額需為支付寶“變現”時總市值/權益價值的 37.5%,回報額需不低于20億美元且不超過60億美元。此外,支付寶的控股公司還承諾在“變現”之前會將49.9%的稅前利潤支付給阿里巴巴集團,作為知識產權許可費和軟件技術服務費。
這一協議成了當時支付寶股權糾紛的解決方案,也暫時平息了業界對阿里和馬云個人的批評。但隨后的兩年,支付寶事件幾乎成為阿里集團商業信譽和馬云個人聲譽上的一個“污點”。甚至今年市場在評論阿里集團上市事宜時,仍有聲音認為支付寶事件將對阿里上市造成負面影響。
馬云的自辯是,自己轉移支付寶股權的決定是為了保證支付寶業務的順利進展,此舉后來也得到了雅虎創始人楊致遠以及阿里股東軟銀創始人孫正義的理解。
馬云此番話涉及到當時第三方支付行業的背景。2010年6月,央行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支付機構出資人身份進行了規定。這項規定中最敏感的在于出資人的內外資身份問題。央行表示,外商投資的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需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頒布的時間點正是在央行籌劃發布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之時。馬云因此認為,央行這一信號已經明確標明,當時有雅虎等外資股東的支付寶可能無法第一時間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假設如此,這對支付寶業務來說后果“不堪設想”。
今年1月,馬云在接受《時尚先生》專訪中再度開腔就支付寶事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否認自己有“把支付寶放進自己口袋的私心”,并表示阿里還有幾年時間“一步一步慢慢來”處理這個事情。